商户刷卡手续费规定于2013年2月25日同时废止。特约商店接受客户刷卡后,需支付百分之二至三的手续费给银行和信用卡中心。有些厂商为节省成本,会要求持卡人另外支付手续费,因为刷卡就必需开立发票,使商店无法逃税。

目前,《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》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结算手续费全部由商户承担。不同行业所实现的费率不同,从0.5%到4%不等。一般来说,零售业的刷卡手续费率在0.8%-1%,超市是0.5%,餐饮业为2%。

2009年8月央行发布149号文件加强了对银行卡安全方面的管理,并明确禁止将特约商户(含固定电话支付业务)个人结算账户设置成信用卡收单账户。各大银行也纷纷执行政策进行调整。

对于要求转换成对公账户的个体经营者来说,每家银行都有具体要求:以建设性农村、工程建设、旅游服务等领域为重点的个体商户转换成对公商户,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:注册资金与年营业额需达到50万以上;店铺面积最低不低于100平方;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齐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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