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利贷是违法的,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明确禁止高利贷,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;贷款利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,超出部分为高利贷,不得归还。


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,简单的高利贷不构成犯罪。但高利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,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。此外,在高利贷过程中违反刑法的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高利贷的法定边界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,而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私人贷款指导利率。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,构成高利贷。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,超过部分无效,债权人无权要求支付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贷,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。

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,视为无利息。


贷款合同未明确支付利息协议,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;自然人之间的贷款,视为无利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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