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指企业纳税人识别号。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一组长度为18位的代码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,分别是一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、一位机构类别代码、六位登记管理部门行政区划代码、九位主体标识代码和一位验证代码。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一组长度为18位的代码。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。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又称纳税人识别号,是由纳税人所属的地方代码和纳税人组织的代码组成的纳税人代码。每个独立核算的企业识别号是唯一的,每个纳税识别号只允许一个企业使用,相当于企业的“身份证”号。如果企业取消,该号码将不再用于其他企业。
1、社会信用代码的统一发展
强制性国家标准GB32100-2015《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》自2015年10月1日起,将企业的营业执照号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证号三证合一,企业只保留营业执照和相应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
自2017年7月1日起,如果买方是企业,在索要普通增值税发票时,应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;当卖方为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,应在“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务凭证。
2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意义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意义重大。例如,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系统将促进金融账户实名制的实施。也可以加强政务诚信,促进社会诚信。需求方还可以非常方便地查询、批准和验证组织的相关信息。